为了保障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校园网络系统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1、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校园网络的工作人员和联入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2、学校校园网管理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行政部、教学部、学生处和信息中心网络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小组。 3、校园网信息安全小组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各处、室安全员为本处、室的网络安全责任人。 4、信息中心在校园网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日常技术运行管理。 学校校园网中心机房是学校重要的设施,网管中心机房与各节点设施必须严格保护,校园网信息安全小组特作如下规定: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校园网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电教组网络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二、防盗措施 ● 网管中心设备所在房间由专人开关;● 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锁好机房;● 工作人员必须保管好所持的机房工作用钥匙。发现丢失,必须立即向中心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立刻采取防范措施。●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移动或者使用机房中的任何设备。 四、防毒措施 ● 信息中心的服务器,均应安装防毒软件,并注意升级;● 在所有工作用机上,非工作用软件未经许可,不得安装;● 杜绝病毒来源。严禁自带存储设备上机操作,如工作必须应经病毒检查后,方能上机操作。 五、密码管理 ● 负责维护各服务器和网络设施的工作人员,对自己所持有的密码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因密码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主管负责人定期督促各持有密码的工作人员,更改口令; 六、技术资料与软件管理 ● 信息技术中心所有软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一律不外借;● 持有校园网重要技术参数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其他人透露。●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中远实验学校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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