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沪教组发〔2019〕18号)要求和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普教办〔2019〕15号)文件精神,学校党支部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如下: 一、党员自我总结与自评。 11月30日-12月5日,完成个人年度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回顾本年度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间题的决定》,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 (二)认真检视问题: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党员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党员重点检视3个方面问题:检视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三)报告本人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志愿者服务、好人好事情况,并将《普陀区党员参与住宅小区治理与服务情况反馈单》,交至本人支部。对个人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做评价,并简单叙述参与情况。 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月6日中午,以党小组为单位,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党小组长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员大会,开展互评及对党支部评议。 12月6日下午四点,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测评(党员评议、党支部书记评议和党支部评议)。 四、 党支委会会议 12月9日,学校党支委会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到社区报到及参与社区活动等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党支部将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公布在党员群,并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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