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 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2019年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区教育局组织科《关于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提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认真开展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学校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学校办学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把学校办成市区一流新优质学校、老百姓满意的家门口的好学校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组织好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原则:(1)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压紧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换届选举全过程,牢牢把握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导权。(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一批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善服务、敢担当的优秀党员进入学校党组织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确保学校基层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坚持把发扬民主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坚持规范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有机统一。(4)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选拔人才、强化基层力量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为健全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办学水平夯实组织基础。 三、职数与人选标准 学校目前党员人数为51人,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依据相关规定为支部委员会3-5人,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将由5人组成。继续推动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着眼于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在换届选举采取有效措施,把党组织换届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干部培养统筹考虑,优化支委会班子成员,兼顾年龄、性别、职称、一线骨干等因素,适度向年轻同志、一线骨干倾斜,力争使新一届班子平均年龄有所降低,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良性循环的学校党组织班子队伍。 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2)熟悉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群众观念强,热心学校事务和公益事业,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甘于奉献,在教育教学和党务行政工作中有能力、有本事;(3)懂沟通、会协调、善引领,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服务群众,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4)善于学习、富于开拓,勇于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能够根据学校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以身示范、敢于负责;(5)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带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执行各项党风廉政纪律上自觉性强、原则性强。 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作为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1)言行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2)干扰正常换届秩序的;(3)自身有师德师风问题拒不整改的;(4)欺压群众寻衅滋事的;(5)依仗宗族等势力干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6)具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7)具有其他不得作为学校党支部成员情形的。 四、工作程序 本次学校党组织换届工作原则上实施公推直选制度,有关程序、步骤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组〔2010〕发字8号)、《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普委组〔2010〕49号)、《关于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提示》等有关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对候选人人选的把关作用。此次换届选举主要有四个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确定人选,正式选举、报请审批。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即日起至10月24日)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学校党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并落实换届选举各项任务。 组长:陈婷 组员:吴云岚、陈蓉、顾建莲 2、开展党员情况和选情分析。学校党组织认真排摸在册党员情况,重点排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五种情况党员(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区教育局党(工)委同意。同时,对选情做深入分析,密切关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真实的选情民意,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3、总结学校党组织工作。学校党组织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本届党组织任期工作报告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党组织任期工作报告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分析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要简要总结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支委会要集体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并报区教育局党(工)委审定。 4、加强舆论宣传。召开党员大会,结合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组织党员承诺践诺、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和教师了解实行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换届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对遵守换届纪律等进行全面宣传动员,警示教育动员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5、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根据区教育局党(工)委的具体要求和学校实际,学校党组织于10月18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相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名额、候选人资格条件和推荐产生的办法、群众参与范围和参与办法;正式选举方式、选票填写方式等。形成书面请示,报教育局党工委审批。 (二)民主推荐、资格审查(10月下旬至11月8日) 6、组织公开推荐。换届选举《请示》经区教育局党(工)委批复同意后,学校党组织以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支部书记、委员人选的公开推荐。组织推荐,即学校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推荐新一届居(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推荐,向全体党员发放推荐表(11月1日),根据新一届班子职数及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民主推荐。群众推荐,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向群众代表发放推荐表,按照新一届班子职数及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民主推荐(11月1日)。参加推荐的群众代表为非党的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人数不超过党员人数。个人自荐,即党员个人根据设定的岗位条件填写个人自荐表进行自荐。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采取会议方式组织填写推荐票。 7、资格审查,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学校党组织根据公开推荐得票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任职资格、人选条件、班子结构要求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没有得到多数党员、群众推荐的一般不能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组织考察、确定人选(11月8日前) 8、组织考察。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确保人选在政治上坚定可靠,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 9、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8日,考察结束,学校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研究提出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公开推荐得票比较集中,符合班子结构要求,组织考察没有发现突出问题的,由学校党组织根据得票多少拟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公开推荐得票较为分散的,可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差额比例应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可以等于应选人数。 10、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审批。11月8日,党组织向党(工)委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6人)。 11、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教育局党(工)委预审同意后,由学校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个工作日)(11月11日——11月17日)。 (四)正式选举、报请审批(11月23日前) 12、会前准备。学校党组织准备好党员大会的相关文件材料,11月19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议程、召开场次、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告知全体党员。选举会场适当扩大党员座位间隔,确保选举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会场设置秘密写票处(点)。 13、大会选举。11月23日,由本届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上,本届党组织向全体党员通报党组织任期工作报告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提请全体党员讨论通过。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审议通过监票、计票等人员。选举大会的关键环节是:(1)核准人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先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对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五种情况党员应予以说明,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2)通过正式候选人。选举前,由区教育局党(工)委派出的机关联络员宣读党(工)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经党员大会通过后成为正式候选人。学校党组织在选举前把候选人情况向选举人作介绍。(3)投票方式。原则上采用“一次投票法”,即委员差额的一次投票方式直接选举党支委委员。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4)当选规则。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14、党支部书记选举。由新一届当选支部委员等额选举书记人选。 15、选举结果报批。11月25日,学校党组织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区教育局党(工)委审批。 六、加强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将换届工作纳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配备工作力量,专门研究部署,加强学习培训,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换届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推进。 (二)加大督查力度,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健全落实打黑除恶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沪委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九严禁”,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及时处理各类反映问题。 (三)做好后续工作,不断总结完善。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对换届前后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进行分析,加强学校党务工作者和年轻干部的带教工作,做好离退职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抓好集中培训,帮助新一届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尽快进入岗位角色,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新一届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学校行政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学校办学水平不算提升。 中共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党支部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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