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制定中远实验学校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若干意见》的原则和要求,增强学校教师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具体做法
(一)建章立制
1. 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校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2.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普法宣传教育
1. 依据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制定本校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2. 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月至少一次。
3. 配备兼职校外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5、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室)软硬件齐全,管理规范,能充分发挥作用。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或板面,每年至少组织1—2次法制报告会,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三)依法办学
1. 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
2. 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3.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4. 建立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依法成立校务委员会和各级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校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听取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师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
6. 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7. 将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建立进步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学校不得随意剥夺青少年学生受教育权。
8. 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教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学生中不传看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书刊,不传唱不健康歌曲,无流氓滋事、结伙打架等
(四)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五)参加人员及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六)学习内容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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