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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
【日期】2020-8-19 【人气】458 【发布】中远学校

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

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增强学校教育的社会合力,发挥家长委员在学校决策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与家长增加信息交往、全方位沟通,并使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共同努力,结合本校实际,把学校办成理念先进、管理高效、队伍精良,质量均衡、特色鲜明、文化深厚,环境优美、师生喜爱、市区知名的优质学校。

  1. 建立宗旨

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 组成机构

●学校层级:

▲校长:陈婷

▲分管德育副校长:王杨灵

●家长层级:

▲校级家长委员会

校级家长委员会由35人组成(每班1人:小学部18人,中学部17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班级家长委员会

校级家长委员会下设班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由105人组成(每班3人:小学部54人,中学部51人),设主任委员9名(一至九年级各1人)。

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第1个月内进行改选,可连选连任。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1. 职责权限

●家长委员会职责

  1. 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 协助学校宣传落实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向家长介绍学校的计划、工作、成绩,自觉维护学校办学声誉。

  3. 介绍优秀家长教育子女的事迹及经验,引导广大家长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家长学校。

  4. 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

  5. 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家长委员会权限

  1. 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 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发展教育的各种合理化建议。

  3. 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4. 定期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1. 议事规则

●议事范围

1. 学校工作计划,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何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2. 如何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3. 讨论如何发挥家长专业优势,为学生开展校本课程及校外活动服务。

4. 如何宣传正确教育理念和科学教育方法。讨论家长意见处理方案,促进家校理解。

●议事规则

1. 家长委员会议事事项的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由家长委员会提交。

2. 议事形式实行一事一议,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讨论的议题,必须先解决本次提出的问题或经表决同意议题先搁置。

3.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而不是简单的抱怨和指责。

4. 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家长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可通过,当反对人多于赞成人或双方人数相等,议事不通过。

5. 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以及议决事项的具体过程,与会人员应严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议决等情况。

6. 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由会议前事先约定好的家长委员会成员做好记录,记录完毕后交由家长委员会秘书长整理,必要时以文件或纪要的形式公布。

  1. 工作开展

  1. 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的各项工作。

  2. 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各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 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4.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活动由班主任或校级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每月开展一次活动。

  5. 其它日常活动的开展由家长委员会负责安排。

 

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学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