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了加强我校的德育工作规范,班主任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2、实习班主任的考评也参照此要求。
(二)班主任的基本要求
3、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从正面教育学生;不用思想认识去影响学生。
4、要热爱每一位学生,坚持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人格相结合,不对学生谩骂、侮辱、体罚与变相体罚,严禁把学生赶出教室。
5、要不断提高思想品德素养,做到为人师表、坚持严以律己,言行、举止、仪表大方得体,随时注意从小节上给学生以良好影响。
6、要认真做好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思考,勇于创新,统筹安排;不被动应付,不疏忽随意,不因循守旧。
7、要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每学期至少发两次联系手册,重视家访;班主任每天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生一天无故不到校,要及时联系,两天不到校,要上报有关部门。
8、要具有乐观、开朗、进取的精神,在学生面前要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不以自己的情绪影响学生。
9、要不断总结经验;自我提高,每学期至少写一篇德育案例经验总结或理论文章。
10、认真组织校、班、晨会,要准时到岗,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班中发生的问题,不隐情、不谎报,不无故拖延。
(三)班主任奖惩要求
11、建立对班主任的奖励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先进;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奖励的基本原则是:对业绩显著的班主任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失职班主任的惩处,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12、根据班主任的业绩评价,原则上半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内容包括班级常规管理(包括:常规评比、值周、宣传、各类比赛情况、缺交材料、家访情况、特殊贡献等内容,每学期因实际情况不同而作调整。)活动组织,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评分,学期末参照学生评价及家长评价,学生部汇总各项考评资料并听取学校各部门老师的意见,分成若干等第,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13、班主任在某一方面有特殊贡献者,可优先考虑参与学校各级模范称号的评选。
14、凡违反班主任的基本要求,将给予批评教育,酌情扣除班主任津贴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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