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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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理综述
【日期】2019-12-16 【人气】450 【发布】中远学校

    20144月制订了“学校章程”的草案,于2014728日获普陀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同时作为28个试点单位中选取的8个之一,向全区推广经验。20173月在第四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校务委员会章(2016.12)》修订稿,同时推选教师代表为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直以来,我校积极参与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规范师生法律行为。

  我们成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法宣负责人、联络员各1名,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与中山北路警署密切配合,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宜川街道青保办、区青保办提供良好的工作指导。每年配合法制宣传月,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主题教育工作。组织国旗下讲话、法制教育讲座、黑板报宣传、主题教育课、科普基地参观、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本学期,我们组织学生参与上海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获上海市三等奖,学校获得上海市禁毒知识竞赛年度总决赛优秀组织奖。让学生们在活动和比赛中提升法律意识。

  学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资金使用、资产采购、招生、收费等重要部门工作流程的监督。根据上级要求和校情进一步修订和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入、支出等账务处理要求,加强支出预算管理遵照学校“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做好采购的操作和监管工作。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