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修订)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六)党支部建立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丰富形式,关心教师的工作与家庭,关注教师的情感需求和体验,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开展党员“五个一”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定期认真做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记录,“五个一”活动,即联系一名入党申请人、联系一个教研组、联系一个办公室、联系一个班级、联系一个困难学生。 (2)设立党支部接待日,听取群众心声,时间:每周二上午,地点:党支部办公室; (3)每2月一次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关注基层教师的工作状态、心理状态和迫切需求,尽力为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服务群众。 (4)坚持走访谈心制度,做到“五必谈”;即工作变动必谈,思想波动必谈,教工中闹意见必谈,工作中出现失误必谈,家庭出现重大困难必谈。 (5)坚持家访慰问制度,做到五必访:教工结婚必访,教工(配偶)生子女必访,教工生病住院必访,家属有较重疾病或死亡必访,教工家庭中出现重大困难必访。
|